|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40884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浦口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55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第005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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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智能化改造提升小区垃圾收集设施,优化居民分类体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11月《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组织各街道、江北公用集团围绕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环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完善江北新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在分类投放方面,我局组织各街道、江北公用集团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照设施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累计建成小区分类收集点1500余个,为居民分类投放提供硬件基础,具备分类投放、备桶暂存、宣传引导、夜间照明、消毒除臭等功能,基本满足小区居民分类投放需求。
在分类收集方面,我局联合新区建设与交通局印发《南京江北新区住宅区服务企业垃圾分类责任清单(试行)》,明确物业企业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方面职责,指导物业企业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定期清扫保洁小区收集点、配合协助分类收运,做好收集点日常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督促物业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指导各街道做好小区收集点日常维修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维修公司的方式,保障小区分类设施使用稳定。
在分类运输方面,由各街道、江北公用集团统筹组织专业化清运队伍,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的清运要求,严格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清运工作,科学调度收运人员、车辆、路线,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效率,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在分类处置方面,充分依托江北焚烧厂、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等市属集中处置设施,落实垃圾分类“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要求,确保各类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本年度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一是探索将人工智能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试点通过AI摄像机智能识别、反馈居民分类投放和桶内垃圾满溢等情况,进一步提高居民投放准确率和点位管理水平;二是选取部分小区,推广智能回收箱、流动回收、预约回收、固定扩展型回收点等新模式服务范围,进一步便利居民交投,实现“家门口交售变现”,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三是依托南京市城市治理志愿者、“北JI星”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物业等力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垃圾分类进小区等宣传活动,开展“跟着垃圾趣旅行”等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持续推广小区红黑榜、垃圾分类“先进户”等正向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保持分类投放好习惯;四是根据中央、省、市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现有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方向,结合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求,适时联系对接相关垃圾分类企业,探索新型垃圾分类运营模式;五是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保障,健全“管理+执法”协同机制,对垃圾分类问题小区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健全“管理-服务-执法”全闭环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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