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40906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六合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第010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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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玲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江北新区中小学校门口小商贩占道经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校园门口流动摊贩治理相关问题直击民生痛点,所提“严管、共治、长效”治理体系思路清晰、举措务实,精准契合新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需求,对我们优化治理举措、破解管理难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疏堵结合、长效治理”原则,立足城管部门职责,全力协同相关部门抓好整治落实。
一、严守管理边界,强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针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风险、环境污染与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我局将以“严控占道、规范秩序、守住底线”为核心,全面强化执法管控:一是划定严管区域,明确管控红线。严格落实校园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严管区要求,严禁任何食品流动摊贩在校园门口、人行横道、学生通行主干道等区域占道经营,坚决取缔无固定场所、无防护设施的露天食品加工摊点。二是紧盯重点时段,实行定岗值守。聚焦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巡查值守,安排执法人员驻点巡查、错峰管控,做到“高峰有值守、沿途有巡查”,从源头遏制摊贩占道经营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食品流动摊贩,坚持“教育劝导为主、依法处罚为辅”,对屡劝不改、反复违规的摊贩,依法暂扣经营工具、查处占道行为,严厉打击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学生通道、影响交通出行等违规经营,彻底扭转“监管一来就散、监管一走就摆”的乱象。
二、深化联合共管,凝聚多方合力
全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形成“城管管秩序、市监管质量、部门齐发力”的整治体系。会同教育、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明确职责边界,城管部门负责对占用道路、公共场地进行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依法予以取缔或处罚,并扣押其经营工具与物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质量、健康证等进行专业查处。各部门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线索,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远离无证摊贩、拒绝劣质食品,从消费源头减少不规范流动摊点生存空间。
三、坚持疏堵结合,探索长效治理
一味地“堵”无法根治需求,科学的“疏”才是长效之策。不搞“一刀切”取缔,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危害安全的前提下,配合属地街道做好疏导规范工作,目前全区范围内已设立各类临时疏导点15处,积极引导流动摊贩自主规范经营,在后续实际工作中,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动态增减临时疏导点,加强规范管理。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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