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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4356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7-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更正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征地补偿;土地范围;地块项目;科研中心;土地公告;酒文化;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现状;农用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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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4年9月13日发布中国·乾天(南京)酒文化科研中心2号地块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拟征告〔2024〕31号),于2025年3月4日发布《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补安置〔2025〕3号),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宁(浦口区)征补安置补〔2026〕17号)。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调整,调整后征收情况如下: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一)拟征收汤泉街道泉西社区杨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347公顷(0.5205亩),其中农用地0.0347公顷(0.5205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以本公告附图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中国·乾天(南京)酒文化科研中心2号地块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拟征告〔2024〕31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补安置〔2025〕3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宁(浦口区)征补安置补〔2026〕17号)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本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特此更正。

附图: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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