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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4794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征收土地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8-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更正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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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浦口区双峰路以东、开发区展览中心以北地块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浦口区)预征告〔2026〕13号),因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内权属单位名称更正,现对上述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桥林街道兰花塘社区兴无组、胜利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浦口区双峰路以东、开发区展览中心以北地块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浦口区)预征告〔2026〕13号)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本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

特此更正。

附图: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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