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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5342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9-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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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我区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G4231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省界段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浦口区)预征告〔2026〕7-3号),于2026年6月4日发布《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补安置〔2026〕15-3号),因权属调整,现对上述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征收范围(更正后)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汤泉街道,大黄村,大黄村大塘组、黄东组、黄西组、刘村组、西史小组、小洼组、新华组、新乔组、新桥组、张陈组、张庙组,龙华社区欧庄组、汤桥组、元东组,龙山社区,龙山社区北二组、北一组、豆窑组、二组、梁庄组、南二组、南一组、三组、上豆组、上中组、十二组、谭东组、谭西组、谭小组、陶东组、陶西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二、土地现状(更正后)

1、拟征收汤泉街道农民集体土地1.4344公顷。其中,农用地1.1849公顷,含耕地0.0006公顷;建设用地0.249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农民集体土地1.3613公顷。其中,农用地0.8741公顷,含耕地0.0234公顷;建设用地0.487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大塘组农民集体土地7.6643公顷。其中,农用地5.0979公顷,含耕地1.1775公顷;建设用地2.566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4、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黄东组农民集体土地0.026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62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5、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黄西组农民集体土地3.8841公顷。其中,农用地3.5929公顷,含耕地0.6398公顷;建设用地0.291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6、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刘村组农民集体土地0.008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9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7、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西史小组农民集体土地1.9488公顷。其中,农用地1.9186公顷,含耕地0.0113公顷;建设用地0.030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8、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小洼组农民集体土地0.7167公顷。其中,农用地0.7167公顷,含耕地0.148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9、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新华组农民集体土地0.4949公顷。其中,农用地0.4949公顷,含耕地0.054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0、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新乔组农民集体土地0.9237公顷。其中,农用地0.7880公顷,含耕地0.0353公顷;建设用地0.135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1、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新桥组农民集体土地1.015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44公顷,含耕地0.0028公顷;建设用地1.011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2、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张陈组农民集体土地0.1246公顷。其中,农用地0.1246公顷,含耕地0.001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3、拟征收汤泉街道大黄村张庙组农民集体土地1.1864公顷。其中,农用地0.9626公顷,含耕地0.3280公顷;建设用地0.0554公顷,未利用地0.1684公顷;

14、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华社区欧庄组农民集体土地2.7277公顷。其中,农用地1.9692公顷,含耕地0.0126公顷;建设用地0.758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5、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华社区汤桥组农民集体土地1.5570公顷。其中,农用地1.5191公顷,含耕地0.0049公顷;建设用地0.037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6、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华社区元东组农民集体土地0.00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1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7、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农民集体土地0.5410公顷。其中,农用地0.541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8、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北二组农民集体土地2.4166公顷。其中,农用地2.2160公顷,含耕地0.0090公顷;建设用地0.0222公顷,未利用地0.1784公顷;

19、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北一组农民集体土地4.0489公顷。其中,农用地3.6469公顷,含耕地0.2657公顷;建设用地0.402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0、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豆窑组农民集体土地2.3339公顷。其中,农用地1.9298公顷,含耕地0.0282公顷;建设用地0.404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1、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二组农民集体土地0.00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3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2、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梁庄组农民集体土地0.3822公顷。其中,农用地0.3425公顷,含耕地0.2166公顷;建设用地0.039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3、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南二组农民集体土地1.0059公顷。其中,农用地0.9976公顷,含耕地0.438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0083公顷;

24、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南一组农民集体土地3.0048公顷。其中,农用地3.0048公顷,含耕地0.124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5、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三组农民集体土地0.0210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4公顷,含耕地0.0005公顷;建设用地0.018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6、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上豆组农民集体土地5.4837公顷。其中,农用地4.9985公顷,含耕地1.4485公顷;建设用地0.485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7、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上中组农民集体土地0.7388公顷。其中,农用地0.7351公顷,含耕地0.0406公顷;建设用地0.003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8、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十二组农民集体土地0.05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197公顷,含耕地0.0146公顷;建设用地0.039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9、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谭东组农民集体土地2.3423公顷。其中,农用地2.2097公顷,含耕地0.0727公顷;建设用地0.132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0、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谭西组农民集体土地0.0005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000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1、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谭小组农民集体土地1.2705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5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2、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陶东组农民集体土地1.5119公顷。其中,农用地1.5119公顷,含耕地0.012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3、拟征收汤泉街道龙山社区陶西组农民集体土地0.2890公顷。其中,农用地0.289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G4231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省界段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浦口区)预征告〔2026〕7-3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补安置〔2026〕15-3号)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本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

特此更正。

附图: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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