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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5704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09-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6年9月22日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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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空气化工至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中压氮气管线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

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1317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内,依托园区现有公共管廊,建设从空气化工至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的1条中压氮气管线,总长度约800米。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一)依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进行土方施工,管线沿线不设置临时材料堆场,不占用园区土地。

(二)项目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管理,施工所用涂料选用低VOCs含量涂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使用低噪声工程机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管道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刷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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