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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5751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征收土地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9-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征告〔2026〕9号)
文  号:     关 键 词:    集体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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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征告〔2026〕9号)

2026年8月14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2026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6〕157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江浦街道集体土地0.254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2〕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浦口区象贤路(园腾路—园界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情况如下:

(一)拟征收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糟坊组集体所有土地0.2360公顷(3.5400亩),其中农用地0.2360公顷(3.5400亩),含耕地0.2233公顷(3.349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拟征收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王圩组集体所有土地0.0182公顷(0.2730亩),其中农用地0.0182公顷(0.2730亩),含耕地0.0182公顷(0.273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三、组织实施

(一)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以2026年8月14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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