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8:00:00   来源: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jna.nanji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邮编:210032,电话:025-68110727,邮箱:49749863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新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推动政务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同频共振,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运行环境,压茬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政务公开落细、落实、落到位。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调整组织结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2020年4月,由于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仍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部分办(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督管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内各办、中心明确了1名政务公开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办全面负责政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的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指南进行了及时的修订、更新。遵照并执行新区公开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公文印发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属性,并同时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创新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按“五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决策公开、政务服务公开、财政预算公开、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除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外,全部进行了公开。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我局主要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新型方式对多项创新举措及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2020年度我局通过江北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收到8人共8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通过江北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规范性文件10条、机关办公时间地点1条,预决算2条,人大提案5条,重大建设项目4条,疫情防控1条,公务员招考2条,行政征收及行政许可结果公示2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62

316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2

7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442.64万元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收到8人共8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进行了答复,其中2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申请同意进行公开,2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3件不同意公开。不同意公开件中3件是由于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2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2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创新创优为目标,以便民惠民利民为导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此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拟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一)细化内容,扩展渠道,增强政务公开实效。重点做好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利用新形式,结合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主动、及时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二)主动学习,加强培训,提升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条例》内容的深入学习和研究,准确领会《条例》精神,全面落实《条例》要求。通过加大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规范、高效、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