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6:30:00   来源:财政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北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财政预决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有企业、审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积极发力,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1年,财政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93条,其中政务公开109条,网站信息133条,主流媒体报道56篇,学习强国报道7篇,系统刊物报道20条,新区两微一端等平台报道68篇。公开渠道包含各类省市级主流媒体、系统刊物和江北新区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

信息公

开类别

网站

信息

主流

媒体

政务公开

学习

强国

系统

刊物

新区两

微一端

依申请公开

篇数

133

56

109

7

20

68

0

(一)发挥领导职能,落实工作责任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第一时间成立了江北新区财政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办公会议题。按照综合部的要求,积极推进江北新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制定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开

一是制定江北新区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本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七项重点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审计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推动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推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建设,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发布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是否公开以及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审查,推动实施履行审查批准手续。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建设,及时与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三)规范发布流程,注重公开内容

严格按照综合部下发的《关于启用江北新区OA办公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通过新区OA办公平台,线上开展单位三级审核、错别字及敏感词校核工作。经科技创新局对错别字及敏感词校核后,我局在规定发布的工作日时限内发布至新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在公开内容上,我局按照省、市、新区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往年相比有新的进步,但离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有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有:

    (1)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于群众的需求把握不到位、研究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2)政府信息审核的规范性有待加强。2021年按照综合部的通知要求,政务公开实行全面oa审核流程。部分信息拟稿人员还缺乏流程意识。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提升信息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不定期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对公开信息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推进,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2)加强信息审核监督。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在发布之前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核程序才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