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 行政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郑恒萍 |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 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210000 |
举报投诉电话 | 025-58882149 |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 1、《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4、《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第五条 5、《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7〕2号)第十九条 6、《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 7、《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8、《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 10、《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1、《农田水利条例》第二十六条 12、《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1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 14、《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四条 1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 第四十四条 1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