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5-06-13 10:39:00   来源:浦口区水务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郑恒萍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

210000

举报投诉电话

025-58882149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1、《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4、《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第五条

5、《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72号)第十九条

6、《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

7、《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8、《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

10、《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1、《农田水利条例》第二十六条

12、《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1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

14、《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四条

1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 第四十四条

1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四条

17、《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