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盘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3 10:30:00   来源:盘城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盘城街道办事处

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受委托执法

情况

联系方式

025-58731901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药谷大道9号6-8层

交通指引

公交648路、D4路、664路至药谷服务中心步行直达

执法职能

  根据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托管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2143号),行使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受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土地、地质矿产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受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委托,负责防洪、水工程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受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委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受应急管理局委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食品、药品、广告、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受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保障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