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主要职责优化
以适应江北新区快速发展要求为目标,紧紧围绕“三区一平台”战略定位,按照建设全市最优、全省一流、全国前列的国家级新区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能:加强基层党建、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协调发展;加强公共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整优化职能后,街道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市委、新区党工委的决议,及时向新区党工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 研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 作。
4.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 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 发展党员工作。
5.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管理,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建议。
6. 负责思想政治、 意识形态、 精神文明、 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政协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 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和法律、 法规、 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 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 负责民兵、 预备役、 征兵、 民防等工作。
8. 承办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法律、 法规、 规章和上级的决定、 命令及工作部署, 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 负责参与辖区城乡规划管理、 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使用和验收等工作。
3. 负责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 便民服务等政策 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4.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 科普活动及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 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5. 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指导、 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工作。
6. 负责推进居民自治,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7. 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8. 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河道、水利设施管理,推进“河长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工作。
9. 负责研究提出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以及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对街道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投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
10. 负责联系服务驻街产业平台、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优化投资环境,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负责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承担各类经济组织和特色产业服务职责。
11. 承担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职责。负责辖区财政财务、税源管理服务、内部审计、人才科技、农业农村的工作。
12. 按照权限及受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相关领域的审批服务执法工作。
13. 负责统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14. 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街道现有内设机构,重新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保障办
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外事、档案、保密、绩效管理和调研工作;负责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应急值守和会务接待工作;负责街道预决算编制、财务、财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审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联系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述职等活动,反映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落实行政区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联系辖区内的政协委员,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
负责社区、辖区“两新”组织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
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科级及以下干部录用调自己、选拔任免、职 级晋升、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街道人才工作的牵头机总、统筹协调和人才队伍的引进、培养、持训、管理和服务 工作;负责街道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社会事业办
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公办民办普惠园规范化管理、幼儿看护点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上级对辖区内中学、小学 及成人教育进行督查和其他协调协管工作;负责参与制定并组织 实艳社区(村)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 负责居民、村民自治和社区(村)共商共治共享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负责养老、地名、殡葬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低保、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抚养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 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防灾减灾和社会慈善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
负责法制宣传、社会公德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安 全稳定的保障工作;负责街道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负责防范和处理 恐怖主义、邪教问题工作;负责开展防金融诈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负责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流动人口、吸毒人员、精神疾病人员的管理和看护工作;负责人武工作;统筹街道司法所相关工作。
(五)城市管理办
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法规、 政策,按权限做好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村庄和村级交通道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工作·依法承担各类建筑项目属地化管理 职责;负责园林绿化、义务植树工作;负责配合燃气行业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征收拆迁、 保障房分配工作;负责水利水务工作;负责组织防汛抗旱、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协作发展办
负责联系服务驻街产业平台、企业、 “两新” 组织、商务楼宇等;负责配合做好新区本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统筹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协调发展;负责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保障;负责经济运行管理、商贸行业管理、科技科协(含知识产权)、工商联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税源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依法协助做好工商、物价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农业生产相关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与指导、社区财务管理服务、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三、 关于事业单位调整
将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更名为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综 合执法大队(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撤销街道现有其它事业单位 (幼儿园除外) 重新设置为江北新区长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牌子)、 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性质的办事中心 (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均为长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按照权限及委托执法清单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和组织协调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驻街道的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负责配合新区职能部门执法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负责做好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安全
生产 “ 党政同责” 工作;负责消防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城市治理 考核工作;负责落实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店招店牌及渣土运输、清洗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拆违控违工作;负责组织扫雪除冰工作;负责协助做好辖区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制定、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落实扬尘管控、 清洁降尘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负责按照职责做好 “扫黄打非” 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 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 事项的集中办理职责;负责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 “ 一 网通办 ”,指导社区开展便民服务;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指导 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工作;负责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牌子)
负责落实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负责民情民意收集、信访接待协调处置和答复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收集分析和协调处置 工作; 负责“ 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负责联动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四)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 宣传、统战、侨务 台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负责统筹街道各级党群服务中心阵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内学习教育的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工作;负责社区科普工作;负责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四、联络方式
电话:025-57627009 邮编:210047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宁六路591号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负责人姓名: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