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塘街道

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一、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市委、新区党工委的决议,及时向新区党工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研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管理,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建议。

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政协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等工作。

8.承办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定、命令及工作部署,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负责参与辖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使用和验收等工作。

3.负责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及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工作。

6.负责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7.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8.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河道、水利设施管理,推进“河长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工作。

9.负责研究提出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以及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对街道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投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

10.负责联系服务驻街产业平台、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优化投资环境,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负责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承担各类经济组织和特色产业服务职责。

11.负责承担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职责。负责辖区财政财务、税源管理服务、内部审计、人才科技、农业农村等工作。

12.按照权限及受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相关领域的审批服务执法工作。

13.负责统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14.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保障办

负责机关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组织协调;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审核,调查研究和全面深化改革职责;负责统筹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机关作风档案对外接待联络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车辆、物业、食堂、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负责惠农支农政策落实和机关及所属单位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联系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述职等活动,反映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落实行政区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联系辖区内的政协委员,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

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机关、村、社区“两新组织”、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领导党的基层组织选举;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自治组织开展选举工作牵头负责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负责配合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权限内编制管理、人员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开展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和基层商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街道妇联、团组织、工会、人武、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社会事业办

负责协助做好公办民办普恵园规范化管理、幼儿看护点管理工作以及上级对辖区内中学、小学及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进行督查和其他协调协管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工队伍的有关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民政救助、慈善关爱、殡改工作;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老年人服务保障、特困人员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市政策,参与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参与和指导村、社区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入、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引导和动员单位、居民参加社区公共事务,兴办公益事业;负责开展婚姻法等有关政策条例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协助开展地名摸排、申报、整治和地名文化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

负责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工作;负责依法治街、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及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教育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负责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铁路护路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承担防范邪教相关职责;承担统筹协调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负责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防金融诈骗、打击传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负责配合防范、制止区域内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间谍行为等工作;统筹街道司法所相关工作。

五)城市管理办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营,配合区级规划建设道路相关工作,对事关群众利益重大事项提出意见;负责绿化工作,开展义务植树、古树苗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有关工作;负责小型工程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辖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助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维护施工秩序;负责落实燃气点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船舶管理和非法码头管理工作。

六)协作发展办

负责联系服务驻街产业平台、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负责配合做好新区本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任务;负责研究推进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引进、资质申报和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工作;负责人才、科技、统计、税源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市场主体监管工作;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和居(村)务公开、账务代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扶持农民创业增收工作;承担农机管理服务、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理职责;负责造林、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病虫害防治,协助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按照权限及委托执法清单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和组织协调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驻街道的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负责配合新区职能部门执法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承担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消防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承担辖区道路市政、绿化设施管养维护、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辖区内涉水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建设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工作;负责梳理本级及进驻事项及牵头落实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负责街道便民服务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负责宣传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行“代办帮办”、"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承担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退休人员服务等事项办理职责;负责退役军人窗口服务有关事项办理工作,指导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劳动关系协商工作负责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九)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负责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负责收集社区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等工作,并及时向上反映;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办理职责负责便民事项来源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街道“云平台联动指挥中心”建设运行和辖区各类问题的发现、收集、分办、督办等统一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网格员、楼栋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及督查考核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依法、依规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负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及其他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为街道各类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负责组织策划党群活动培育群众性文艺或兴趣团体,组织引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负责街道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工作;负责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受委托负责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推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负责街道科普宣传、科技学术交流、科普阵地建设、科普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支持、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工作。

(十一)监察室

纪检监察机构。

三、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葛关路789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25-58397761、025-58397762

六、负责人姓名吕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