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街道

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市委、新区党工委的决议,及时向新区党工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 研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 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5.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管理,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建议。

6. 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政协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 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等工作。

8. 承办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定、命令及工作部署,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 负责参与辖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使用和验收等工作。

3. 负责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4.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及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5. 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工作。

6. 负责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7. 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8. 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河道、水利设施管理,推进“河长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工作。

9. 负责研究提出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以及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对街道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投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

10. 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大企业和协调推动区域经济、产业提升和功能区建设,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负责联系服务驻街产业平台、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优化投资环境,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负责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承担各类经济组织和特色产业服务职责。

11. 负责承担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职责。负责辖区财政财务、税源管理服务、内部审计、人才科技、农业农村等工作。

12. 按照权限及受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相关领域的审批服务执法工作。

13. 负责统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14. 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保障办

负责街道文秘、机要保密、会议组织、信息公开、案管理、修志编史等工作;负责内外部工作的联系协调;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绩效管理及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等运行保障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业经济发展,承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薪酬执行管理工作;负责街道金融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联系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述职等活动,反映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落实行政区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联系辖区内的政协委员,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

负责街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负责创新社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制,组织下级党组织的选举工作;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人才队伍的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街道舆论宣传以及全面把握网络舆情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街道各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承担基层商会组织建设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民族宗教人士和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负责街道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街道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社会事业办

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公办民办普恵园规范化管理、幼儿看护点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上级对辖区内中学、小学及成人教育进行督查和其他协调协管工作;负责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引导居民自治;负责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及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街道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务,开展扶贫帮困、社会救灾救济、抚恤慰问、慈善捐助、残疾人员救助管理、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殡葬工作的宣传和殡改管理工作;负责街属殡葬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健康教育、职业健康监管、妇幼健康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街道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处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以及在各种重要时期保障公共安全;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负责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负责协助和配合开展反恐、反邪教工作;负责指导有关基层组织开展社区藏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病人看护处置工作;负责配合开展防金融诈骗、打击传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负责网格化行政管理工作;统筹街道司法所相关工作。

(五)城市管理办

负责街道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城乡规划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任务及拆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与解释工作;负责被拆迁户产权调换房与拆迁安置房的审核、复核、分配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各项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协助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负责街道小型工程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生活垃圾卫生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及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等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监管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协助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配合做好地下空间使用情况定期清查工作;负责街道人武日常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负责涉水调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冻扫雪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的管养工作。

(六)协作发展办

负责联系服务驻街产业平台、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负责配合做好新区本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工作;负责街道具体人才科技工作,承担促进街道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相关职责,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部门牵头的人才计划;负责组织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等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税源经济监测管理工作,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产业平台管理范围以外区域的统计工作;负责造林规划与项目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依法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监管工作。

(七)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按照权限及委托执法清单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和组织协调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驻街道的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负责配合新区职能部门执法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市场监督、食品药品、防汛抗洪、防震减灾、违法建设、机动车停车、市容城管、环境卫生等领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设5个相当于正科级的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法制科、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中队、综合执法三中队。

(八)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职责,推行“互联网+”“一网通办”,指导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劳动管理工作,开展基层就业援助、就失业登记、技能和就业培训;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及协调劳动关系,指导服务基层创业;负责城镇社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九)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负责具体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负责管理网格员、楼栋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及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收集社区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意见和诉求,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建议;负责“12345数字城管”及其他政府服务热线各类便民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利用云平台管理街道联动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工作,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各类问题的流程办理。

(十)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为街道各类党群组织开展党建、教育培训等活动提供阵地支持;负责街道文化、旅游、体育、科普等工作以及文体旅产业一体化发展,承担文体站、活动中心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十一)监察室

纪检监察机构。

四、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8号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025-58380610

七、负责人姓名:彭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