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1. 负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央、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区基层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群团各项工作。
2. 负责研究和指导直管区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直管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负责会同有关方面指导推动直管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负责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党员的教育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工委日常工作,牵头直管区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和考核;负责直管区党校、党史工作。
3. 负责推进直管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提出关于新区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区管理干部的考察与考核、档案管理以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负责直管区干部宏观管理、教育培训、日常监督和青年干部工作,做好权限内干部出国(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公务员管理,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做好省、市管干部的服务工作。
4. 负责研究拟定直管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管理架构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建议;负责统一管理直管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配置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行政、事业编制使用计划核定、出入编、“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新区组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督、年度报告、绩效考评和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
5. 负责权限内人事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直管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负责录用(聘用)调配、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考工定级、工资福利、调动、离职、退休等工作;牵头建立健全体现江北新区特点的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指导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等工作。
6. 负责直管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牵头新区人才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提出有关人才工作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直管区人才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统筹人才队伍的引进、培养、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科技镇长团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新区人才资金管理使用。
7. 负责新区工会工作,指导直管区内单位依法组建工会;指导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参与指导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和平等协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负责关工委工作,做好机关工会日常工作。
8. 负责直管区共青团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和引导直管区青年开展活动,做好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工作;做好直管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做好直管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
9. 负责直管区妇女工作,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直管区两新组织妇建工作。
10. 承担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北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暂行)〉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7﹞23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1. 负责内部干部人事、党建、纪检、宣传、统战、信访、维稳、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职责。
12. 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办。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部各项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重大事项;负责综合文稿、总结计划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综合行政工作,做好公文机要、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会务和公务用车管理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部机关自身建设,做好部机关干部人事、党务工作、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直管区共青团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推动新经济领域团组织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基层组织与机构编制办。负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新区的落实工作;负责新区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新区重要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负责新区党员管理、教育、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拟定新区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机构“三定”工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干部人事办。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政策研究;负责新区区管干部选配任免、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市管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新区区管干部(含退休)和科级在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建立新区薪酬体系、工资福利发放及日常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人才工作办。负责统筹推进新区人才工作;研究提出有关人才工作的规划、管理办法、政策的编制和实施;负责人才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建立人才工作网络体系;负责直管区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培训工作;配合做好科技镇长团有关工作;负责新区党史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工委日常工作,主管新区各级机构作风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群团工作办。负责直管区工会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工会日常工作;负责直管区妇联工作,指导基层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推动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建设;负责新区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部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19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25-88029213(综合办)025-88029216(传真) 025-88029232(转接组织关系)
六、负责人姓名:王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