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负责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对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的指导协调;负责新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活动;负责党员冬训工作。
3. 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新闻宣传工作整体规划及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负责新区新闻发布会工作。
4.负责协调联系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单位,促进媒体融合发展;负责开展江北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打造成为“江北新闻通讯社”;负责江北新区“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负责新区品牌策划与形象设计。
5.负责开展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对网络舆情进行全面监控、收集、分析、研判、协调处置、回复审核,对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
6.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方案;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新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总结推广各类先进典型,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宣传;负责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7. 负责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负责开展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工商联、新的社会阶层等各类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支持、帮助各统战组织开展自身建设;协助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8. 负责对台、侨务工作,组织实施与台侨在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项交流活动;做好港澳同胞、海内外侨胞侨眷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9. 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新区民族宗教情况,负责宗教领域的属地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民族宗教人士和团体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民族宗教活动。
10.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旅游活动;负责指导、管理和发展新区文化事业,发挥新区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作用,培养表演团队和文艺骨干,开展文艺精品创作;负责组织开展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负责公共文体设施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
11. 负责文化遗产管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和弘扬;负责指导、推进文物事业发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2. 负责版权工作;负责开展新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体旅行业监管以及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13.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文体旅产业规划,管理产业专项资金;负责制定并执行文体旅产业扶持政策,引进高端人才及重大产业项目;负责推动旅游节庆活动开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培育特色旅游品牌;负责引进重大体育赛事,培育自主品牌体育赛事。
14. 承担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北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暂定)〉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7〕23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5.负责内部干部人事、党建、纪检、宣传、统战、信访、维稳、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职责。
16.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 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宣传部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协调;负责文电处理、政务公开、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部门例会、专题会、部务会,起草综合性文稿,包括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稿、会议记录和纪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回复等;负责党建、纪检、干部人事、队伍建设、信访、保密、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公车调度、会务、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
2. 新闻宣传办: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新闻宣传工作整体规划及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负责新区新闻发布会工作。负责协调联系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单位,促进媒体融合发展;负责开展江北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打造成为“江北新闻通讯社”;负责江北新区“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负责新区品牌策划与形象设计。
3.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负责开展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对网络舆情进行全面监控、收集、分析、研判、协调处置、回复审核,对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
4. 文明创建与理论学习办: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负责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对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的指导协调;负责新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活动;负责党员冬训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方案;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新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总结推广各类先进典型,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宣传;负责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5. 统一战线工作办:负责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负责开展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工商联、新的社会阶层等各类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支持、帮助各统战组织开展自身建设;协助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负责对台、侨务工作,组织实施与台侨在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项交流活动;做好港澳同胞、海内外侨胞侨眷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新区民族宗教情况,负责宗教领域的属地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民族宗教人士和团体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民族宗教活动。
6. 文体旅发展办: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旅游活动;负责指导、管理和发展新区文化事业,发挥新区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作用,培养表演团队和文艺骨干,开展文艺精品创作;负责组织开展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负责公共文体设施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负责文化遗产管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和弘扬;负责指导、推进文物事业发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版权工作;负责开展新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体旅行业监管以及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文体旅产业规划,管理产业专项资金;负责制定并执行文体旅产业扶持政策,引进高端人才及重大产业项目;负责推动旅游节庆活动开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培育特色旅游品牌;负责引进重大体育赛事,培育自主品牌体育赛事。
三、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25-88029325
六、负责人:陆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