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2年09月22日

一、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学技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新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牵头组织实施“自主创新先导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先进位工作,规划并建立新区自主创新体系,牵头制定并落实新区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新区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直管区产学研结合工作;负责高校、科研院所与新区科技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推进创新平台建设;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联系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工作。

4.促进直管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负责直管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工作;负责推进直管区众创社区建设,指导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推进直管区科技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的示范项目、示范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

5.负责承接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部门牵头的人才计划(人才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创业南京”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的落实工作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6.指导直管区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信用体系;负责直管区产业技术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协调工作,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引进。

7.按有关规定负责直管区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领域的专项资金、专项基金的申报、管理、使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

8.负责直管区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9.履行科协职责,负责直管区科普宣传和科技学术交流工作。

10.组织制定并实施新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直管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负责直管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智慧新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统筹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直管区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资金;负责新区包括政务数据、城市数据在内的大数据管理工作,推动运用大数据促进政府治理模式创新;负责主办新区门户网站;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12.承担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北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暂行)>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7〕23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3.负责内部行政运行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宣传、统战、信访、维稳、保密、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职责。

14.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新区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目标推进、督查和考核以及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全局重大课题研究、调研任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文字、工作总结和计划、重要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宣传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编制并管理科技创新工作的预、决算;负责局内部日常行政运转、政务公开、重要会议组织、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内部干部人事、党建、意识形态、纪检、宣传、统战、信访、维稳、作风建设、群团、安全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负责科协、科普、科学技术交流工作;负责指导新区大数据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统筹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编制并实施智慧新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和验收;负责政务数据和城市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负责新区门户网站主办和新区电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科技创新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创新体系办。牵头江北新区“自主创新先导区”规划、创新名城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牵头负责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北新区)和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新区)统筹协调、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负责研究起草科技创新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承接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部门牵头的人才计划(人才工程)和“创业江北”人才计划相关工作;负责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生根出访”、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管理和“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产业科技办。负责拟定并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推进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示范平台和示范工程申报和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工作;负责推进众创社区建设,指导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科技金融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城乡科技发展;负责新区创新创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学研办。负责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重大计划项目;联系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工作,负责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的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管理;负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引进和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知识产权办。组织制定并实施新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推动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业等发展;负责编制并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21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25-88029577(综合办)025-88029577(传真)

六、负责人:倪志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