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规划发展、政策措施以及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等工作的开展落实;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各有关方面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2. 负责提出需提交省、市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南京片区管委会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

3. 负责南京片区的对外联络工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区域的合作交流;组织开展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参与自贸试验区相关涉外合作项目的协调和推进。

4. 根据南京片区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拟定南京片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参与工作督办督查、考核等。

5. 负责统筹协调南京片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办工作;协调开展南京片区宣传、对外接待、成果推广等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各类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发布等工作。

6. 围绕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中的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研究提出改革发展思路以及问题解决建议或实施方案。

7. 研究起草南京片区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南京片区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研判自贸试验区运行形势,了解动态、预测前景、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8. 负责统筹推动各领域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业务创新;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创新工作;组织研判创新风险,研究提出防控和化解创新风险的对策建议;负责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评估、复制推广。

9. 协调南京片区智库建设,负责自贸试验区课题管理工作,联络协调省、市、新区和社会力量开展自贸试验区重大问题研究;建立健全政策动态跟踪机制和决策支持机制,为相关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参考和智力支撑。

10. 承担南京片区管委会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做好自贸试验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布等相关工作。

11.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 负责内部管理和党建等工作。

13. 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南京片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综合办: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后勤、安全生产、值班值守、法治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12345工单办理工作,做好内部控制管理,负责承办局机关工作会议,起草局机关综合文稿;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人事管理、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机构编制、人才发展、考评奖惩等工作,负责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群团工作。协调南京片区智库建设。

2. 改革推进办:负责协调推进南京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开展落实;负责牵头编制南京片区深化改革总体方案、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协助推进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综合改革事项,积极对上争取国家与省市授权;负责牵头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统筹协调南京片区统计工作;负责提出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和新区管委会研究协调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

3. 对外联络办:负责南京片区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联系国家与省、市贸促会,各国驻华经贸机构与商会,港澳台地区在内地经贸机构,牵头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开展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负责统筹协调南京片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办工作;协调开展南京片区宣传、成果推广等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各类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发布等工作。

4.制度创新办:负责统筹推动各领域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业务创新,组织南京片区改革试点经验、创新实践案例的总结提炼、评选与对上报送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南京片区制度创新指引,开展创新合作;负责牵头组织制度创新成果的收集整理、总结提炼、综合评估与复制推广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国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改革试点经验在江北新区的复制推广工作;研究提出改革发展思路以及问题解决建议或实施方案。

三、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25-88020711 邮编:210000

六、负责人姓名:许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