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1. 研究拟订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相关部门出台招商引资支撑政策。
2. 组织拟定新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和商务领域中长期规划,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战略和工作机制,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对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开放型经济改革发展战略进行探索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 负责新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营销策划、营商环境宣传推广以及重大招商项目信息发布,统筹开展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市场资源创新招商项目发现机制,组织建设精准招商、高质量招商的支撑体系。
4. 统筹重大项目招引落地的布局和整体推进工作,协调项目评审、要素供给和项目流转等工作,规范招商引资秩序。负责新区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会同新区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高效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机制。
5. 负责拟定新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年度招商引资指标体系,负责计划分解。组织开展任务落实和指标完成的督查推进、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6. 统筹推进新区相关单位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新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队伍专业化建设。
7. 负责推进国际经济合作、内外贸融合、服务贸易等工作。负责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口岸协调工作、对接供销有关工作。
8. 拟订新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农贸市场规划和建设。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9.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对拍卖、二手车、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推动老字号保护发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联系对接快递行业有关工作。
10. 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的责任,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11. 负责新区货物进出口工作。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负责实施新区科技兴贸战略,指导、推进新区出口基地建设。
12. 负责拟订新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涉外知识产权和技术的进出口相关工作。
13. 指导协调和管理新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利用外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负责外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14. 负责新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备案、报批和推进新区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含境外就业,下同)等,并实施监督与管理,指导和推进新区企业实施和参与的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及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区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 研究提出推进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意见,拟订新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新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16.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境外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牵头主办的各类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17. 统筹系统党的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在本系统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内部干部人事管理、纪检、保密、作风建设等工作。
18. 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 综合办
负责机要文秘、综合协调、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内部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干部人事和群团工作。负责预算编制与执行、内控管理、决算报告及财务绩效评价工作。
2.投资促进办
负责组织制定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新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考核评价办法,承担市对新区招商引资指标考核任务并进行任务分解和组织推进。承担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建设,承担新区重大项目集中签约组织工作。负责新区招商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编发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简报信息。负责新区重大招商活动、投资环境推广宣传和招商载体信息库建设。负责新区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
3.招商办
负责协调推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接待洽谈和落地签约工作,牵头组织小分队外出招商。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咨询服务、政策梳理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工作,协助做好新区招商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
4.商务发展办
牵头商贸流通行业发展,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推动老字号保护、传承与创新工作,组织编制与实施商业网点规划。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推进、综合协调及分析。负责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负责开发区的综合统计、综合评价等工作。负责对拍卖、二手车、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消费品供求状况,并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落实供销、邮政等领域工作。
5.开放发展办
承担新区打造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责任。组织实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贸易便利化,负责货物进出口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组织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发展,负责新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统计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利用外资发展政策,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负责协调外商投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工作。协调推进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促进政策和措施。负责对外经贸事务交流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新区城市国际化推进工作。联系、协调、落实口岸工作。
三、办公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25-88029698 邮编:210031
六、负责人:王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