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一、机构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救援力量、物资储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风险评估、灾害救助、调查评估处理等工作;综合协调消防工作,以及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浦口区应急管理局融入应急管理局。

二、办公地址江浦街道珠江路1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025-88020126邮编:211800

五、负责人:俞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