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5 16:05: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发展管理办公室 字体大小:【大】【中】【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下称:《应对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预防准备和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和事后恢复、保障和监督等事项。
为帮助江北新区生物医药谷园区企业准确理解执行新规,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事件引起的危害,8月20日,新区生命健康办组织开展了《应对办法》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面向园区重点企业环保工作负责人员举行,聚焦了《应对办法》实施后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报告、处置及事后恢复中的法定职责与应急流程,以提升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培训内容重点阐述了规章的立法背景、定位思路、切入角度;详解了企业在环境事件预防、报告、处置中的“责任清单”,明确“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结合典型环境事件案例,剖析企业应急处置中的常见问题与改进方向,避免企业“踩坑”。
培训过程中,针对企业日常环境安全管理难点及应急准备工作进行辅导,模拟“危废泄漏”“污水处理异常”等突发场景,现场教学应急流程、人员组织、物资调配等事项,推动企业实施“环境风险辨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环境安全隐患自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流程管理。
本次培训是树牢生态环境安全理念、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后续生命健康办将持续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专项培训,系统提升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为园区生态环境安全筑牢“企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