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民办幼儿园缴费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7-24 16:38:00   来源: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我们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收费行为,特向您发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缴费项目

幼儿园可以收取的费用包括: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保教费是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收取的费用,根据幼儿园办园性质及办园等级确定收费标准。

2.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向在园住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不含午休)而收取的费用。

3.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如:在非保教时间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等。

4.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如:生活用品费用以及外出活动费、园服费等。

二、缴费时间

幼儿园可以按月或按学期收取费用,严禁跨学期提前预收。

幼儿园每学期收费前须主动向街道提出收费申请,内容包括:学生信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街道予以备案。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发布缴费通知,家长朋友在每学期开始后方可缴费。

三、缴费方式

备案账户是幼儿园唯一可以对外收费,并在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

幼儿园通过收费监管平台生成二维码并发至幼儿家长,家长朋友扫码后填写幼儿学校、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缴费项目、缴费金额等,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详见示意图)

家长朋友缴纳费用前,务必认真核对幼儿园提供的账户信息是否与在教育部门备案的账户信息保持一致。(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家长朋友应当选择办学资质齐全的幼儿园,务必主动要求幼儿园出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审阅证件名称、地址、办学内容是否与实地相符,审阅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关注幼儿园公示栏、招生简章等信息,监督幼儿园是否常年对外公示办学许可证、备案账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3.家长朋友应当拒绝将相关费用缴入未经备案的账户、无关账户、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此类缴纳的费用将无法得到保障,防止因此产生退费纠纷或维权困难等问题。

4.家长朋友应当理性对待“折扣”活动,避免出现提前缴费、超期缴费等问题,缴费后应当主动索要正式票据,防范资金风险。

5.上述内容不涉及伙食费用,伙食费缴纳要求另行通知。

示意图

注意事项:

上述示意图是以工商银行缴费为例,其他银行略有不同,以最终提供给家长的二维码展示页面为准;

江北新区民办幼儿园备案账户目前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无需另外开卡。


附件:

江北新区民办幼儿园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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