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南京江北新区“名校优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18:00: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紫金山英才·江北计划十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新区委发〔202144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南京江北新区 “名校优生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世界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符合江北新区“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金融”产业需求的“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一)人才就职企业条件

1.申报人才为世界知名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就职企业条件:

1)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纳税,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实际生产经营。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备案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企业、人才企业。

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

2.申报人才为“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内高校毕业生就职企业条件:

1)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进行注册登记、纳税,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江北新区“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金融”产业发展方向,并实际生产经营。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备案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企业、人才企业。

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

3.江北新区所属国有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人才学历和专业条件

1.世界知名高校

申报人毕业学校为入职当年泰晤士报排名前500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书)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

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见下图)。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所有专业均符合申报条件(参照教研函〔20172号文)。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该校“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符合申报条件(参照教研函〔20221号文)。

3)相关子学科。若申报人才是一流学科“子学科”毕业生,须按要求上传“子学科证明”(证明材料为:“校级证明”或“学校学科设置部门证明”或“一流学科所在学院证明”或学校官方网站学科设置截图)。

3.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

高校创新集聚带毕业生,应从事江北新区“集成电路”“生命健康”和“新金融”企业的主营业务岗位(需提供岗位证明),岗位须与人才毕业专业相匹配。

(三)人才入职时间条件

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首次入职(之前不得在申报企业有参保记录),且在申报企业连续累计缴纳社保、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及以上。

(四)人才年龄条件

以人才在申报企业社保生效首月“1日”,比对其出生日期(以人才身份证件号码为准,精确到日)。入职时满足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5210日至228

(二)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微信中搜索“江北HR”公众号,点击“智慧人社”版块,选择“名校优生”,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指定附件材料。

2.申报企业初审人才基本信息,并于202537日前将申请表(附件一)、花名册(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递交至我部门。

(三)受理审核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局审核企业资质,申报人学历、社保、年龄、个税等材料。

(四)补贴发放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放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企业向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收据,补贴款将拨付至企业账户。企业须在收款后及时、足额、一次性发放给审核通过人才,不得将此补贴款与人才工资、奖金、绩效等合并发放,同时将拨付凭证反馈至我局。

四、注意事项

(一)最终申报信息以人才就职企业提交材料为准。

(二)“名校优生补贴”每名人才只能享受一次,已领取本补贴和“集成电路人才生活补贴”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三)企业和人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计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符合本公告入职时间条件的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补报。

(五)相关标准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凤滁路48A319室。

电话:025-88020968/88020967


附件:1.2024年度江北新区“名校优生”补贴申请表

2.2024年度江北新区“名校优生”补贴申请花名册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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