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南京市江北新区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试点参与组织(企业)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7:35:00   来源:民生保障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消费券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试点的养老服务组织(企业)有关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

1. 拟申请成为江北新区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2. 江北新区现有正常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二、应具备资质

1.依法在南京市完成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南京市江北新区《申报承诺书》(附件1);

2.南京市江北新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申报信息表》(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若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涉及国家或行业从业许可要求,需提供相关从业许可证书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6.本机构完整的服务收费标准清单。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依据《关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消费券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受助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日间托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

2.能够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操作“消费券”平台系统,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配合做好验收、审计等工作;妥善协调处理试点工作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抬高服务价格,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17:00止,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材料报送要求:有意向参与的组织(企业),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达以下地点之一:

地址1:浦口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浦口区白马生活广场4号门6楼),联系人:汪江威,电话:18356580858;

地址2:南京市江北新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基地(浦口区兰新路45号),联系人:苏荻,电话:17374705517。

六、结果确认

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入选名单。对发现存在不履行合同承诺、随意调整价格等违规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取消参与资格,并视情追缴已使用的补贴资金。

特此公告。


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