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用大闸蟹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10-15 09:55:00   来源: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秋风起,蟹脚痒,一年一度的大闸蟹消费旺季即将到来,近期,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辖区内商超、农贸市场、平价店等售卖的螃蟹进行了抽检,共抽检1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螃蟹质量安全状况良好。为帮助消费者科学采购、安全食用大闸蟹,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正规途径,理性选购

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商超、农贸市场、平价店等购买,若通过线上购买,应选择信誉较高的电商平台、口碑较好的商家,避免低价诱惑、包邮陷阱、图片欺诈、缺斤少两等问题。选购时,要注意查看螃蟹的鲜活度,尽量不要挑选死蟹或濒临死亡的蟹;线上购买的螃蟹到货后,也应及时查看其是否存活新鲜,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商家沟通解决。

二、妥善存放,科学食用

建议按量烹调,煮熟蒸透,搭配姜末、醋汁食用。虽然有生腌醉蟹的吃法,但螃蟹体表和体内容易富集细菌和寄生虫,生腌并不能完全杀死,因此不建议生吃醉蟹。选购好的螃蟹如不能立即食用,应将螃蟹捆绑后放入冰箱冷藏室,盖上拧干的湿毛巾,可保存3至5天,食用前可通过触碰蟹眼的方法检测其活力,发现死蟹应丢弃,切勿冒险食用。

三、特殊人群,谨慎食用

螃蟹属于高敏的海鲜食物,有吃蟹过敏史或海鲜过敏史的人群不宜食用;蟹肉性寒,脾胃虚寒人群、孕妇、儿童、老人应控制摄入量,避免影响肠胃功能,引发腹泻、腹痛、呕吐等症状;蟹黄富含脂肪和胆固醇,三高人群、心脏病人群应适量食用;螃蟹还属于高嘌呤食物,高尿酸血症患者、痛风患者不建议食用。

四、保存凭证,依法维权

购买螃蟹时,应主动索取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等消费凭证;线上选购时,应注意保留商家网页详情、双方聊天记录、产品交易记录等信息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应保持理性,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