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协调处理开发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负责区域内的土地及其自然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做好相关的衔接配套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和治理。
(四)研究制定开发区有关优惠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对接协调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检查、监督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情况。
(五)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制定和调整开发区内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开发区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与运作。
(八)负责编制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开发区内的市政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统战群团等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6个机构。
(一)党政综合部。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行政事务及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综合考核;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审计、纪检监督、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负责信访维稳、12345 政务热线、法律事务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宣传、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的拟订工作以及文件、合同合规性审核;承担各类会议的会务安排和接待;负责保卫、办公自动化、物管、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部。负责经济规划与计划编制及实施工作;统筹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服务工作,负责规模企业培育、民营经济发展和智改数转网联等工作;负责经济、科技、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宣传落实工作;负责经济运行态势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牵头负责省级开发区综合考评和园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工作;牵头开展各项经济指标的分解、衔接、督查工作;负责区域性金融风险事件的排查监督工作;依法承接市、区赋权权限,规范行使行政审批权;负责企业劳动用工、培训服务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以商招商工作,了解和推动园区企业增资扩产,挖掘供应链招商信息。
(三)招商一部。负责招商工作和产业项目服务,负责围绕集成电路、电子信息、精密制造、应用场景等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协同推进引进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制定年度招商工作计划,开展招商工作考核,驱动任务落实与效能提升;负责招商政策落实以及招商活动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宣传推介和各类招商活动,建立并维护多元化招商渠道(含产业链龙头企业、专业招商机构等),拓展招商资源网络;统筹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深化与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合作联动;负责办理或者代办项目前期报件手续;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负责产业项目建设重大活动统筹协调工作。
(四)招商二部。负责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重型装备等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协同推进引进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负责整合港区资源,对接目标企业,推进港区招引项目的洽谈、签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港口管理政策法规,统筹协调港口岸线资源及陆域使用管理;协同推进港区项目建设、企业服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履行片区管理责任。
(五)财金与科技人才服务部。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组织工作;负责园区企业融资、税收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及有关资产的管理运营;牵头开发区管委会所属资产的登记、建档工作;负责科技人才招引及研产贯通工作,实施各类专项科技计划的遴选、申报、审核及管理;负责科技人才项目引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培育与服务;负责承接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科技部门牵头的人才计划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招商、知识产权、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导下属单位金融招商工作,并为有上市计划的园区企业提供辅导支持;协同推进人工智能+产业、OPC 项目、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的对接工作。
(六)功能建设与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园区控规及城市设计的编制、调整和审查报批;负责园区国土空间规划修编、调整、报批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经营性用地的储备、出让招拍挂以及土地招商工作;负责办理项目规划初审意见、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条件;负责企业用地项目推进和土地征转供应工作;负责办理项目总平面方案的审定、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验收;负责对接上级建设、交通、房产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管理,包括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等各项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园区各相关部门、建筑工地、载体平台和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等工作;负责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入园项目环评预审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精致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环保产业园管理以及与属地街道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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