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9 11:14:00   来源:江北新区官网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直管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使依法赋予直管区的行政审批权;负责统筹推进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2.牵头负责省、市赋予直管区、自贸片区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自贸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涉及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3.负责直管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和工作体系的完善;负责“宁满意”工程和市对区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直管区权限范围内经营性市场主体(不含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股权出质、社会保险登记以及针对虚假注册的撤销登记等工作;负责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直管区知识产权申请的综合受理工作;负责直管区权限范围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境外投资备案、成品油零售经营等商务事项和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公共场所卫生、实验动物及动物诊疗、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广告发布及其他等经济事项的审批工作。

5.负责直管区范围内(房建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含规划条件核发);负责直管区范围内(房建类)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直管区范围内(房建类)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负责直管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验线(房建及配套管线工程);负责直管区范围内规划核实工作(房建及配套管线工程)。

6.负责直管区权限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立项、节能审查、人防、消防、抗震设防、林业、施工许可等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负责人防标注、人防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事项的办理。

7.负责权限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负责权限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取水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等涉及水务事项的审批;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负责权限范围内砍伐、移植城市树木,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负责权限范围内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等环卫事项审批。

8.负责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及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进厅事项的规范管理;负责进驻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规范新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托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其他延伸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考核工作。

9.负责直管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直管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0.负责为直管区投资者及建设项目提供代办服务;负责各平台、托管街道代办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管理,构建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代办服务体系。

11.承担直管区“12345”政务热线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区各承办单位政务热线诉求办理的业务指导、协调会办、督查督办和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务热线相关业务培训、数据分析、信息编报等工作。

12.负责为直管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负责为直管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活动提供现场管理及见证;负责评委和中介机构现场考核;负责直管区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业务的办理。

13.承担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北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暂行)>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7〕23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4.负责内部行政运行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宣传、统战、信访、维稳、保密、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职责。

15.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办:负责文稿、提案、调研、接待、机要、人事、财务、档案、信息、保密、应急、后勤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宣传、信访、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职责;承担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服务改革办:负责统筹推进直管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省、市赋予直管区、自贸区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直管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工作体系的完善;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宁满意”和“全科政务”等改革工作;负责直管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依法行政、涉法投诉、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新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托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其他延伸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准入审批办:负责权限范围内各类经营性市场主体(不含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广告发布登记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商务事项、实验动物及动物诊疗事项、社会保险事项、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事项、公共场所卫生事项及其他经济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改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审批办: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建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工作(含规划条件核发);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建类)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建类)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含设计方案审查);负责直管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验线工作(房建及配套管线工程);负责直管区范围内规划核实工作(房建及配套管线工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资项目审批办: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节能审查、人防、林业、消防、地震、施工许可等集中事项的审批;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负责人防标注、人防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的办理;牵头推进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资源审批办:负责权限范围内涉及生态环境、水务、城管相关集中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水土保持补偿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牵头组织实施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参与江北新区权限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审;负责落实“河长制”相关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邮编:210000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市民中心办事大厅咨询服务电话:025-68110808

局机关联系电话:025-68110635 

六、负责人:宋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