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3 08:50:39 来源:社会事业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答:根据《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宁政发〔2018〕75号)要求,江北新区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2018年11月1日起开展参保缴费业务,新区直管区居民可前往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手续。
南京市医保中心已经将“赫赛汀”列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内。患者可于2019年1月1日后,携带《特药申请表》、社会保障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门诊特定项目(门诊大病证)、相关医疗文书(基因检测)、病理诊断、影像报告、门诊病理、出院小结等材料到江北新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