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江北新区想申请特困人员补助,要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9-01-10 10:33:40   来源:社会事业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答:(一)基本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收入证明、房产证明;

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4.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5.能证明特困人员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