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9-02-18 11:05:00   来源:社会事业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本市户籍居民
    1、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年度内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
    3、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
    1、持本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其持本市居住证的未成年子女;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5、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在宁台胞。
    (三)准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活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四)大学生。在宁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