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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2-99397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布机构:    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6-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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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不断深化新区教育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师资,促进区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区出台了《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验收、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估考核、市对区督政相关要求,破除教师交流轮岗的机制障碍,促进师资均衡配置,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新区出台了《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

加强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和绩效工资的统筹管理,强化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党群工作部核定总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分配,学校具体使用的工作机制。理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权限,构建科学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着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实施范围

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备案制教师。

四、主要内容

(一)统筹教师编制管理。党群工作部核编;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定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集团)实际情况分配编制,并报党群工作部和财政局备案后实施。

(二)统筹教师岗位管理。党群工作部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依据学校(集团)情况,统筹分配,并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三)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党群工作部、财政局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考核办法,确定学校(集团)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各学校(集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制定内部考核分配办法。

(四)建立管聘分离的管理机制。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人员身份,学校(集团)管理聘任使用。学校(集团)作为用人主体单位,做好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建立人岗相适的竞聘机制。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核定各学校(集团)聘用岗位总量,探索建立“学校(集团)内竞聘区内跨校竞聘统筹调剂”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实行双向选择。学校(集团)成立“区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报党群工作部备案后实施。

(六)加强聘期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教师聘期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实行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人事选调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学校(集团)制定科学严谨的教师考核细则,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七)建立全员流动机制。将“区管校聘”与教师全员流动有机结合,激励教师自主参与流动,特别是骨干教师的流动。完善教师在城区学校和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优先集团校内部的教师流动,逐步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八)探索教师退出机制。探索以转变岗位、待岗培训、解聘为主要途径的教师退出机制。

、工作步骤 

按照“分类推进、稳步实施、不断完善”的改革思路,2022年在初中义务教育学校先行试点,2023年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案,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


文件链接:《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图读懂:《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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