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41773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政策解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宣传和统战部 | 生成日期: | 2026-06-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促进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文体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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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必要性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与习近平文化思想,对照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1月《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要求,持续深化文旅多元融合、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文体产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是赋能城市更新、释放消费潜力、塑造城市特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当前国内文体旅产业数字化、融合化、场景化、国际化特征凸显,AIGC、VR、数字孪生等技术全面赋能文旅各领域,微短剧、电竞、沉浸式演艺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体验型、社交型文旅消费持续升温,夜间、赛事、节展经济成为产业增长新支点。
为落实国家、省、市政策部署,紧扣江北新区“现代、国际、精致、活力、生态”新主城定位,推动文体旅商科融合发展,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2号)
2.《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5〕22号)
3.《江苏省持续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苏政办发〔2025〕33号)
4.《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展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苏财教〔2021〕115号)
5.《南京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4〕55号)
6.《南京江北新区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新区管发〔2024〕27号)
三、适用范围
在江北新区依法经营,具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信用记录,从事文体旅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级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以及其他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的单位,不适用本政策。
四、主要内容
突出文旅繁荣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出9项举措,奖优、扶强、提质、增效。
1. 强化优质项目培育。鼓励企业聚焦AIGC等前沿领域开展技术研发与场景应用。建立项目申报评审制度,根据技术创新性、场景落地成效、人才团队实力、行业示范价值维度,分档次给予项目主体最高2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实行分期拨付,项目当年申报评审通过后兑现60%,次年绩效评估合格的,再兑付剩余40%。
2. 鼓励举办大型演艺活动。对在区内合法合规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商业性演艺活动的主体,按售票规模分档给予补助:单场(站)售票不少于1.5万张的,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单场(站)售票不少于3万张的,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同一主办单位年度补助上限为100万元。
3. 扶持原创内容创作发行。加大原创内容扶持力度,对拥有独立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且区内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剧本、影视、综艺节目、游戏、动漫等作品,在作品正式上线、公映或发行后,根据发行传播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同一市场主体年度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4. 推进户外运动项目及设施建设。鼓励围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开展水上、山地、低空、房车、冰雪、骑行等户外运动项目;支持体育场馆改造升级,引导利用老旧厂房、商业综合体等存量空间建设体育设施。对此类项目,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实际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总额的50%,最高200万元补助。
5. 激励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对在江北新区内市场化运营、合法合规举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实际售票超1万人次的,按每人次10元标准给予奖励;对经国际体育组织认证、参赛国家(地区)达6个及以上的国际级赛事,实际售票超1万人次的,按每人次15元标准给予奖励。单项赛事补助上限为50万元。
6. 助力电竞俱乐部发展壮大。对常态化运营的职业电竞俱乐部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俱乐部参与全国顶级联赛、国际专业赛事,对参赛俱乐部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单个俱乐部年度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7. 开拓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对开展入境游业务的旅行社,年度入境过夜人天数≥1000人天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等级旅游景区、研学旅行基地,年度接待入境游客人天数≥500人天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8. 发展艺术品展示交易和版权新业态。支持搭建艺术品、版权溯源体系、在线交易平台、跨境电商平台,鼓励举办艺术品展览、直播拍卖,数字艺术品和版权交易等活动,对运营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9. 支持举办重大行业活动。对规模在100人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文体旅类会展、大赛、作品发布、行业培训等行业活动,按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的餐饮、场租、搭建等直接费用(不含差旅、专家补贴、人员薪酬等间接费用)的50%给予补助。同一市场主体年度补助上限为50万元。
五、经费来源
体育产业相关项目奖补资金从体彩公益金中列支,主要用于推进户外运动项目及设施建设、激励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助力电竞俱乐部发展壮大;其他文旅相关项目奖补资金,按照江北新区财政分成体制兑现,由区级财政与街道(平台)按规定比例统筹兑付,保障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六、实施期限
本政策计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苏公网安备 320112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