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67901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乡村振兴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5年度江北新区农业产业化项目、创意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农业产业化项目;创意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南京市相关农业大专项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制定了2025年江北新区农业产业化项目、创意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申报管理
1、申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筛选推荐项目,加强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和安全性审核。享受过财政农业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立项;同一主体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市公共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如有严重失信行为或存在未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将取消该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农产品生产主体申报项目前要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监管,实现产品可追溯。原则上从列入2025年项目库中优先提取立项。
2、申报程序:项目由各相关单位组织申报,经初审后报新区经发局汇总,新区经发局会同财政局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初选项目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最终结果在新区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的,新区经发局及时组织复核并予以回复。公示结束后,新区经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施方案的评审,并会财政局下达立项及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报市备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项目申报单位按批复要求实施。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凡不按要求进行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各相关单位需汇总上报2025年江北新区农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至新区农村工作管理服务中心。申报材料要求纸质装订成册一式5份,纸质版、电子版同时齐备方可视为成功申报。
二、加强项目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是项目立项、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的重要标准和依据,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需要在申报文本中认真填报项目实施绩效相关指标,并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强化项目监督考核
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进行实施,无特殊原因不得发生项目变更,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内容或申请延期验收,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逐级上报,由新区经发局进行核准,因擅自变更导致验收不过,资金无法拨付的,自行承担责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批准项目变更:项目完成时间申请延期超过半年;项目实施地点、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投资总额变化幅度超过50%。
为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新区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核查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自验后向项目所属街道、平台(园区)提交验收申请;街道、平台(园区)应及时组织初验,并向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接到项目验收申请后,新区经济发展局将会同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并根据第三方核查意见综合项目实施情况最终形成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四、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补助资金的用途、不得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要专款专用,规范项目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必须有施工合同,资金收支要有合规的发票、银行的凭证。伍仟元以上的支出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除劳务费)。
新区经发局联系人:耿飒膺 025-57078154
新区财政局联系人:虞则凡 025-88029757
附件:1.2025年度江北新区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江北新区创意休闲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江北新区农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5年度江北新区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2025年度江北新区农业项目申报所需附件材料目录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发展局 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202000190号